校属各单位:
为弘扬“精工,尚学,明德,达理”校训精神,鼓励学生勤奋好学、乐于助人、互帮互助精神,更好地体现我校人文关怀,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赣财教{2017}17号),结合我校综合情况,经各班级统计,报校领导讨论、公示后无异议,决定给予方雪芳等17位同学助学金。
具体名单如下: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