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就2021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我省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各校要根据招生规模的变化,生源结构的转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要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扩大入口,畅通渠道,统一出口,实现“质量型扩招”。
二、科学谋划,做好方案
(一)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2021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做好教学培养方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针对扩招生源,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与企业及其他院校合作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审定。
(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农字〔2020〕50号),高职院校对高素质农民培养计划考生免予收取学费、书费和住宿费。
(四)除国控专业和医学类专业外,扩招专业原则上由院校自主确定,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国控专业和医学类专业扩招专项计划报名和考试要求见附件。
(五)做好就业推荐。以行业、企业和市场实际需要为导向确定扩招专业,积极向合作企业推荐毕业生就业。
(六)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周密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招考政策、教学方式、毕业前景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四、规范招生,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扩招院校要明确分管校级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联系人:姜燕、谢思敏,联系电话:0791-86765156、0791-86765157。
附件:1.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计划安排表
2.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3.江西省基层医护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计划安排表
附件2
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一直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民生工程,目前已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城乡发展仍然不平衡,普惠性高质量幼儿园缺乏,符合学历标准的幼儿园教师严重不足。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偏低的难题,通过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培养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为幼儿园在岗职工提供专业能力和学历层次提升机会,有效提升全省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二、报考办法、学制安排和学历待遇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我省在岗幼儿园职工。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在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学制和毕业文凭
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学习结束,修满学分,通过毕业考试,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
学员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三、保障政策
对于通过专项考试入学就读的在岗幼儿园在岗职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学习时间和薪酬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园校合作,积极推广“园校合作育人”等做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支持用人单位自主采取激励措施帮助职工提升学历层次。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有关政策通过信息公开方式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职工并积极鼓励其报考。报考专项计划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证明。
附件3
江西省基层医护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说明
一、目的意义
基层医护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将为基层医护机构输送更多高素质医护人才。基层医护机构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参加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有利于为基层医护机构注入新动力,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多更好的医护保障。在岗医护人员通过参加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有利于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学历,获得更多自我提升渠道、更多发展机会。
二、报考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护人员,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等机构的医护人员(含药房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
3.江西省户籍或取得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学生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制和毕业文凭
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学习结束,修满学分,通过毕业考试,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
学员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三、工作要求
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范考试招生行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举办招生培训班等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应当明确提示考生,非临床专业不具备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不纳入职业医师管理。报考专项计划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