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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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基本认识

    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课堂教学则是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比较准确地衡量我校课堂教学质量与水平,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环节,进而整体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测评对象

    承担常规教学工作的全体在岗教师(包含兼职教师)

第三条 组织测评

    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组建测评小组,按照本办法实施测评。

第四条 测评方式和内容

    1.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包括教学督导测评、学生评价、教学文件资料质量测评3个部分;

    2. 担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由任课教师自选一门课程参加测评;

    3. 教学督导根据测评对象的教学进度听课——至少随机听每个测评对象2节课,对上一论测评质量比较低的教师,则必须听3节以上。听课结束以后要及时向任课教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进、提高,并认真、负责、真实、独立地填写表1;

    4. 学生测评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由系(部)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测评——当场发、当场收,并由学生独立完成问卷填写(表2)。此项调查应安排在教师授课班级,并安排在教师所教授课程已经大部分完成、而考试或考核还没有开始的时间。问卷由组织人员当场密封并签名——包括至少2名学生签名,上交教务处汇总。

    5. 各个系(部)负责组织被测评教师向测评组提供各类教学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教案(讲稿或电子教案)、教学总结、教研论文、试卷与考试分析材料,以及其他辅助教学材料。测评组成员在认真阅读、研究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填写表3。

    测评当年,教师获得校级表彰,在教学质量测评总分中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在教学质量测评总分上加2分;获得省级表彰,在教学质量测评总分中加3分;获国家级表彰,在测评总分中加5分。教师在学校刊物上每发表论文一篇,加1分;在省级刊物上每发表论文一篇,加2分,第一完成人按照此规定得满分,其他参与人排名每靠后一名则减少0.5分;在核心刊物上每发表论文一篇,在教学质量测评总分中加5分,第一完成人按照此规定得满分,其他参与人排名每靠后一名则减少1分,最多不超过3人。

    6.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采用百分制记分方法。综合表1、表2、表3,加权计算的总得分作为每一位被测评对象教学测评的实际得分,测评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表1占35%,表2占35%,表3占30%。在加权计算学生评价时,按照10%的比例去掉头尾段的得分。

第五条  测评结果排名和奖惩办法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按照各系(部)参评人数确定A等人数,一般为10%。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实际得分排定名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D等:测评周期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教学事故的;学生多次投诉,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测定为A等的实行公示表彰(7天)。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间可以署名或匿名表达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被测定为A等的教师,在学校年度评先进、职称晋升、进修学习等方面,学校均优先考虑;

    2. 测评中评为D等的,从接到测评结果起的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督导组、教务处申请复查。经过批准后启动复查程序;

    3. 被测评为D等的教师,按照具体情况分别做“通报整改”、“停课、自费进修”或“转岗分流”处理。处理结果,须附加事实材料,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核实批准;

    4. 学生投诉多,且连续两次被评为D等的,一律直接按照“停课、自费进修”或“转岗分流”处理。不再接受复查申请。

第六条 测评反馈

    1. 教务处、各系(部)应认真研究测评结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析、解决典型问题;

    2. 各系(部)应在每学期进行工作总结期间,把测评结果提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3. 测评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认真、耐心地帮助其做好总结、提高教学工作质量。

第七条 测评规矩

    在测评过程中,各个单位、各个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与工作纪律,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按照教学事故处理。而且,连续3年之内不得再担任测评工作。

第八条 测评主体

    本办法由教务处协同各个系(部)具体操作实施。

第九条 修改责任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教务处负责适时对本办法进行修正、完善。

第十条 课程范围

    包括各专业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和学校确定的选修课程,含教改试验课程。

第十一条  负责解释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系部测评组用)

表2: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问卷(学生用)

表3:九江理工职业学院课堂教学文件资料质量评估指标

表1:九江理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

被评教师:       所在单位:

授课班级:       教授课程:

评分标准:A≈100   B≈80    C≈60    D≈40

填表方法:请在你认定的空格内打“√”

评价指标

职称与权重

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高级

中级

初级

A

B

C

D

教学态度

(0.2)

遵纪守时,为人师表

0.1

0.1

0.1

       

仪表端庄,教态得体

0.2

0.2

0.2

       

治学严谨,教学认真

0.4

0.4

0.4

       

严格要求、管理学生

0.3

0.3

0.3

       

教学内容

(0.3)

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

0.2

0.2

0.3

       

内容充实,重点突出

0.3

0.3

0.3

       

基本概念、理论讲解正确

0.3

0.3

0.3

       

理论联系实际

0.2

0.2

0.1

       

教学方法

(0.2)

注重启发、指导学生

0.4

0.3

0.2

       

课堂节奏合理,语言清晰

0.1

0.2

0.3

       

讲解清晰透彻、条例分明

0.2

0.2

0.2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现代化手段

0.3

0.2

0.2

       

课堂效果

(0.3)

课堂纪律好,学生认真听讲

0.7

0.7

0.7

       

课堂气氛活跃

0.3

0.3

0.3

       

加权合计得分

 

总得分=加权合计得分×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