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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2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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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自身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搞好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接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学校食堂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并悬挂于醒目处,定期进行年检复核。

3、食堂经营和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持有效《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从业人员花名册与《健康证》上的名字相符。

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要做到四防(防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垃圾和废弃物专用密封设施存放。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有与其生产经营产品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售卖、贮存等场所。

(3)食堂的整体布局和操作流程要符合规定,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做好的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餐具、饮用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包装。

(6)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加工、售卖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着整洁工作衣帽,带好口罩和专用手套。

(7)要加强熟食加工间、备餐间、售卖间、食品加工配料间的卫生管理。对生、熟食品实行加工人员,用具及存放三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防交叉污染。

(8)保持仓库和更衣室整洁、干净,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隔墙离地保存。

(9)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取合格证和检验进货单位相关证照,并留存相关证照复印件,做好台账记录。

5、定型包装食品必须要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等。

6、严禁生产加工和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7、食堂要按有关要求做好自身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8、食堂每餐要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食品留样和蔬菜浸泡台账记录。

9、食堂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职工花名册、自身管理制度、奖罚制度、自查记录、培训记录、各类台账记录、卫生安全监督文书、检测报告、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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